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 法规名称 |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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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248503X/2001-06574 |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 统一编号 | ZJSP13—2001—0020 |
| 法规文号 | 浙劳社老〔2001〕86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 有效性 | 有效 |
| 体裁分类 | |
| 发布日期 | 2014-02-21 20:15 |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转发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浙劳社老(2001)86号 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局、温州及所属县(市、区)萧山、余杭区社保局(委): 现将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浙劳险(1998)4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一并贯彻执行。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七日 |